婴幼儿运动功能的发育是个缓慢渐进的过程。婴儿的骨骼组织中含胶质多,含钙质少,骨质比较软弱,容易受外力的牵引而变形。其肌肉组织中,尤其是下肢及足部肌群比较娇嫩,肌纤维细软含水分多,故肌力欠缺。若练习走路的时间过早,全身的重量必为双下肢所承受,由于垂直重力的持续作用,往往使双腿产生弯曲畸形,甚至形成“X”或“O”形。
日常生活中,可见到一些父母为尽早锻炼婴儿下肢的运动功能,常用两手支撑婴儿两侧腋窝,助力向上,反复使之做“跳跃运动”,这对婴儿下肢畸形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。另外,过早学走路也使婴儿双足弓罹受重力压迫,加之维护足弓部位的肌力又较软弱,可使足弓渐渐变得扁而平,易于形成“平板足”。
可见,过早学走路或不适当地“锻炼”有导致婴儿肢体畸形的可能,影响今后的体态健美和运动潜能的发挥。
因此,根据小儿体格发育的一般规律,应将婴儿学走路的时期定在11个月月龄之后为宜,此时骨骼及肌肉组织有了进一步的发育,已基本具备了承受自身重力的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