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虐的定义
一般人对于受虐的了解,多半仅局限于狭义的「挨打」,事实上,有许多不同的状况都涵盖在虐待的范围里。
儿童虐待4类型
财团法人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社工处主任蓝元杉指出,儿童虐待有4种类型:
1.身体虐待(约36%)
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,而导致其死亡、外型损毁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,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。此外,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、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。
2.精神虐待(约4%)
包括辱骂、恐吓、威胁、藐视、排斥儿童,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;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,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、智能、情绪、心理行为及社会…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。
3.性虐待(约34%)
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,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。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,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。
4.疏忽(约26%)
因无知、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,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,以致照顾不当,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。
为何受虐?被谁虐?
常见虐待儿童的原因有哪些?施虐者又是谁?
父母施虐比例居首!
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,但令人遗憾的是,根据民国100年内政部儿童局统计数据显示,在施虐者的统计报告上,比例最高的竟然是父母(养父母),占了超过半数以上;其次依序为亲戚、照顾者、同居者和机构。
缺乏亲职教育为主因
蓝元杉主任指出,在儿童及少年保护案件中,施虐因素以「缺乏亲职教育知识」所占的比例最高,占44%;其次依序为婚姻失调、贫困、酗酒及药物滥用、失业、精神疾病、人格违常、童年受虐经验与迷信。
这些数据在在显示,加强照顾者的育儿亲职观念是迫在眉睫的课题,让照顾者养成良好的教养习惯和照顾方式,才能避免儿童受虐的憾事一再重演。
儿童过动气质需留意
每个儿童的天生气质不同,蓝元杉主任提醒,气质上较为过动的孩子,在研究数据上也显示,比较容易遭受不当管教或其他虐待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