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岁幼儿与2岁幼儿比起来,在某些方面已经有很大幅度的成长。
最明显的,就是对事物的理解能力。
他们的理解能力已经向上跃了一级,对成人的依赖,以及协调性也大有进步,最重要的是较有耐性,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。
但是,3岁幼儿毕竟只有3岁,要他们视周围的状况,或看成人的脸色采取适当的行动,究竟还是太难了点。成人往往在错误铸成之后才悔恨地说:“我以为不用说他也知道。”这实在是高估了3岁孩子的能力。
3岁幼儿需要成人加以充分说明,他才能够发挥他的理解能力。请别忘了他出世才3年的时间。
只要成人为他耐心说明,或给予说服,3岁幼儿也可以表现出他惊人的理解力,而且能与成人配合得十分完美。
然而,成人对待孩子的态度,有时流于疏忽,显得漫不经心。尤其自顾自地做事时,常常忽略了孩子的心情。许多不幸就是这种无心之过所造成的。
例如,一位母亲牵着孩子的手,嘴里哼着歌,走在大街上,忽然,她丢下一句话:“你在这里等我一下!”就匆匆穿过马路。
孩子的脸上布满了惊讶,母亲的举动令他无法理解,他突然感到一阵不安,就风也似地冲向汽车呼啸的马路,追着母亲说:“妈妈,我要跟你去!”
母亲回头看到这一幕,吓得脸色苍白:“危险!为什么不听我的话站在那儿等?我只不过去寄封信!”
然而,这位母亲绝对没有资格责怪孩子,为什么她不事先说明自己只是去寄一封信?孩子在半途被抛下,内心是何其恐怖!
如果他理解母亲突然离开的原因,他会说:“妈妈你去寄信,我会在这里等。”一切事情就不会发生了。
幼儿听了父母亲的说明,理解了内容之后,便会设法与父母合作。另一方面,父母亲在作了充分说明之后,仍应再次询问幼儿是否了解,以确实他的理解程度,如果他确定充分理解,就赞许他说:“对!就是这样!”
至于何种方式的说明,最能让幼儿理解,那就是父母亲必须费心研究的课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