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教育的原则即实施家庭教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,是处理家庭教育过程中一些基本矛盾和关系的基本准则。
家庭教育的原则是根据我国婴幼儿、青少年身心发展和个性、品德形成的规律,以及社会主义社会教育目的要求提出的。它批判地吸取我国家庭教育的历史遗产和国外的先进成果,也是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。家庭教育原则反映了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。在我国,由于培养人的目的、要求和指导思想的一致性,因此,家庭教育和学校、社会教育在教育原则上既有共性,又有各自的特点。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条:感情与理智相结合原则;活动与安静相结合原则;生活与教育相结合原则;及时与持恒相结合原则;身教与言教相结合原则;相互协调教育一致原则;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等。这些原则互相联系,相互渗透,构成了一个科学的、完整的、指导我国家庭教育实践的原则体系。认真执行上述原则将提高和促进家庭教育效果和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