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用药对宝宝的损害会有多大,除了药物的成分外,还与用药时怀孕的周数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受孕后两周内,受精卵还在输卵管或者宫腔中,尚未与母体组织直接接触,所以,药物对胚胎的影响不大;如果药物对囊胚的毒性极强,会杀死胚胎,造成自然流产。此时,药物的影响可用“全或无”来形容——所谓全,表现为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;无则表现为胚胎继续发育,不出现异常。
怀孕5周~13周,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、迅速发育和形成阶段,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细胞毒性影响,均可能造成畸形,所以,这一阶段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极高,也叫做“组织器官高敏期”,此时,用药应特别慎重。
在怀孕前13周内,最好不服用任何药物,如果孕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,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。
怀孕13周以后,胚胎绝大多数器官已经形成,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降低,不过,此时大脑和泌尿生殖系统仍在继续分化,仍会对药物较为敏感。而神经系统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,所以,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会一直存在,此时用药仍需谨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