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患糖尿病的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孕前患有糖尿病 ,孕后糖尿病加重;一种是怀孕期闻形成的糖尿病,叫做“妊娠期糖尿病”。妊娠期糖尿病(GDM)是围生期常见的并发症,是指妊娠前无糖尿病和糖耐量异常,而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出现的糖耐量异常。如果以前没有糖尿病,孕期发生糖尿病的几率是3%-4%。
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,如有糖尿病家族史、巨大儿分娩史、死胎死产史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、年龄偏大、肥胖者,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,合理饮食,防止摄入过量含糖较高的食物,严格控制体重增长速度,防止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。
此病一般发生于妊娠中晚期,若未能及早发现并加以控制,会出现各种类型的母婴并发症,如羊水过多、妊高征、巨大胎儿和死胎,胎儿和新生儿易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、低血糖、低血钙、红细胞增多症等,严重危害母婴安全。为了减少这些危害的发生,医师通常建议孕妈妈们在孕24~28周进行糖筛查或葡萄糖耐量试验,及早筛查,做到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