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用药不当则对胎儿危害极大。例如抗癌药、激素类药、抗生素药、镇静催眠镇痛药、麻醉药、解痉药、抗疟药、抗癫痫药、抗凝血药、降压利尿药、抗糖尿病药、抗结核药、抗甲状腺药等。这些药物都能直接破坏发育尚不成熟的胚胎。使其形态、结构上发生异常,并能使胎儿神经、呼吸、血液等系统受到伤害。因此孕妇在使用药物时要特别慎重。孕期尽量不要用药,尤其是在怀孕初期(1~4个月),如果病情需要用药,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。
(1)麻醉药乙醚、笑气、氟烷等有抑制呼吸作用。怀孕1~10个月应慎用。
(2)抗癌药甲氨蝶呤、巯嘌呤、环磷酰胺、马利兰、苯丁酸氮芥、放线菌素D等会导致胎儿脑膜膨出、肾或输卵管缺损、脑积水、兔唇、四肢畸形、流产、死胎等。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。
(3)抗凝血药双香豆素会导致胎儿脑出血或死亡。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。
(4)激素类药泼尼松龙会导致无脑儿、发育迟缓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;睾酮会导致阴蒂肥大,阴唇、阴囊样融合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;黄体酮会导致女性生殖器男性化,怀孕1~7个月应禁用,怀孕8~10个月应慎用。炔诺酮会导致脊柱裂、心脏和肾脏畸形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;己烯雌酚会导致男性胎儿女性化、女婴阴道腺癌(15~20岁之间)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。
(5)抗生素链霉素会导致神经性耳聋(如果1次1克,1周2次无妨)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;四环素会导致乳齿黄染、手指畸形、先天性白内障、死胎、溶血性贫血、黄疸、抑制骨骼生长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;氯霉素会导致粒细胞缺乏症、灰婴综合征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;卡那霉素会导致神经性耳聋、肾功能损害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;庆大霉素会导致肾功能、听力障碍,怀孕1~10个月应慎用;磺胺类药物会导致胎儿畸形,怀孕1~7个月应禁用,怀孕8~10个月应慎用。
(6)抗疟药奎宁会导致先天性耳聋、脑积水、马蹄肾、心脏及四肢畸形,怀孕1~10个月应慎用;乙胺嘧啶和氯喹会损害胎儿视网膜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。
(7)镇静催眠镇痛药苯巴比妥类会导致抑制呼吸、血凝障碍、畸形、死胎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;氯丙嗪会导致视网膜病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;水杨酸、哌替啶、吗啡、酞胺哌啶酮会导致畸形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。
(8)降压利尿药氯噻嗪会导致血小板减少、死亡,怀孕1~10个月应慎用;利血平会导致抑制发育、出生后呼吸障碍,怀孕1~10个月应慎用;神经节阻断药会导致低血压、颅内出血、死亡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;氢氯噻嗪会导致死胎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。
(9)抗糖尿病药甲苯磺丁脲会导致流产、早产、畸形、死胎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。
(10)抗结核药异烟肼会导致智力减退、出生后抽筋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;利福平会导致畸形,怀孕1~4个月应禁用,怀孕5~10个月应慎用;对氨基水杨酸会导致畸形、新生儿出血,怀孕1~10个月应禁用。
(11)抗癫痫药苯妥英钠会导致腭裂、唇裂、小头畸形或先天性心脏病、早产、低体重儿,怀孕1~7个月应禁用,怀孕8~10个月应慎用。
(12)抗甲状腺药碘及碘化物会导致甲状腺肿大、新生儿大脑发育不全,怀孕1~10个月应慎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