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犯错了,父母就要惩罚他,这是众所周知的。
对孩子的管教要严格,这是父母们在教育孩子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共识。但是,严格要求并不是打骂施暴,更不是虐待,惩罚只能作为不得已而用之的教育手段,而且只能作为一种最后选择使用的手段。在运用惩罚手段时,为了防止出现变味的惩罚,父母们应该这样做:
一、父母应该行为、意见一致,互相配合。大多数父母在教育方式上有异,并非就一定会有坏的效果,关键在于父母双方怎样处理这种分歧。在孩子的面前,父母应该行为、意见一致,互相配合,共同促进孩子成长。但是,要求父母行为、意见一致,不互相抵触,并不等于对孩子的求援不予理睬。
二、惩罚之后,示之以爱,晓之以理。对孩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惩罚后,稍过一会儿父母应表达出对孩子的爱,但同时要使他们明白父母这样做是为了帮助他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,是出于对他的爱。这种对待错误的态度,既为孩子树立了榜样,又赢得了他们的信任。
三、教育要有一致性、稳定性。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应该有较为稳定的态度,孩子做错了事就应批评,就应严肃对待;孩子做对了,就应该表扬,就应和颜悦色。这种态度应一以贯之,这会给孩子一种安全感和稳定感。
四、用自然结果法代替惩罚。自然结果法是让孩子体会到他们的某些行为所带来的自然后果,没有家长的任何干涉。在这种情况下,最忌讳的是家长埋怨、惩罚。
总之,在任何情况下,任何时候,惩罚这一措施都应慎重执行。调查表明,情绪无常、神经质性的孩子,其父母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往往前后不一致,冷热无常,或父母的行为意见不一致,一硬一软。正是这些做法让孩子无法把握,因而无法形成稳定的情绪、稳定的自我系统。